刚刚,越牛新闻记者从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,近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《绍兴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管理若干规定》
1、有吸烟、饮食、以手持方式使用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行驶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;
2、在有方向指示信号灯并设置待行区的交叉路口,未按照提示信号依次进入待行区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百五十元罚款;
3、非准许的车辆在公交专用时段内驶入公交专用车道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一百元罚款。
这部法规还规定,公共汽车行驶过程中,乘客不得实施辱骂、恐吓、拉拽、殴打驾驶人,抢夺方向盘、变速杆等操作装置,或者其他妨碍安全行驶的行为。
1、出事故的几率比较大。吸烟的人发生车祸的可能性比不吸烟的人高出1.5倍。
2、危害健康。吐出来的烟雾,开始虽然是作用,后来继续抽,会浓度增加,导致氧气不足,会出现反应缓慢,使视力变差。吸烟与多种癌症、心血管疾患及呼吸系疾患有关。
3、降低驾驶操作的准确性。因为习惯拿烟,手势基本会成为烟手,造成重心偏移,身体的部位动作不正规或变形。
高速公路上连续驾驶时间比较久,大热天开车不喝水实在是忍不住;有时候上班赶时间,边开车边吃早餐,许多司机也都经历过。
这一口喝得线时许,绍诸高速诸暨方向发生惊险一幕:一辆悬挂湖南牌照的别克商务车在行驶中,忽然失去控制撞到右侧绿化带,最后四脚朝天倒在附近树丛里。说起这险象环生的事故起因,很多人都难以相信,竟然是因一口饮料而起。
商务车司机姓黄。他告诉交警,车上一行六人是来绍兴旅游的,中午返程回湖南长沙,在车子开了一个多小时后,他感觉口渴,于是,
据黄某介绍,事故发生后,他被交警处以记2分、罚款200元的处罚,而其车辆的维修费用在10万元左右。
类似的事情,前段时间也有发生,3月31日凌晨4点10分左右,在上三高速上虞方向,司机朱某发现行驶前方并无车辆,于是伸手拿杯子喝水解乏。孰料在身体倾斜过程中,车子往右偏了,朱某因未能及时作出准确应对,导致车辆刮擦了边护栏,继而引发车辆发生侧翻,所幸仅受轻伤。
在高速公路上开车,口渴了怎么办?如果边上有水杯,一些驾驶员会毫不犹豫拿起来喝水,其实这一个动作是很危险的,严格意义上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。
昨天,记者在绍诸高速鉴湖服务区随机采访了几名司机,车主们一致认为开车喝水会带来安全风险隐患,但都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喝水。
“高速上车辆多、车速快,开车时喝水会让司机分神,影响正常驾驶。”来自宁波的司机谢先生说,他会把杯子放在靠近右手边的位置,喝水时会适当减速。“杯盖要自己拧开,放杯子时也会低头,这些我想都是有隐患的。”
司机何先生则表示,开车一般都是喝一些能补充体力的运动饮料。“拉罐式的饮料开启十分不便,有时只能让别人帮忙。喝水时尽量快点喝,单手驾车毕竟比较危险。”
采访中记者看出,职业司机相比私家车主更了解开车喝水的危险性。安徽籍的货车司机王师傅说,自己驾车时一般都不喝水,如果渴了,要么将车开进服务区,要么停在应急车道上再喝。
驾驶时喝水会带来哪些行车安全风险隐患?高速交警绍兴支队五大队民警韩裕杰给记者做了现场演示(车辆静止状态下)。
首先,民警模拟了司机打开罐装饮料的动作。记者看出,民警需要双手离开方向盘,才能将易拉罐打开,导致车辆在数秒内处于无法控制状态。记者粗略计算,司机以120公里/小时的车速行驶时,每秒的行进路程达33米左右。假设打开易拉罐用时1.5秒,此时车辆就将行驶50余米,而这些路程都是在无操作时完成的。
其次,模拟司机喝水。“当水杯水量较低时,司机喝水势必将头部后仰,行驶的视线会受到水杯的阻碍、仰头的角度等影响,此时高速行驶的车辆极易发生较大幅度的偏离,造成事故的发生。”韩裕杰说。
“其实,水杯中加入普通吸管会减少危险的发生。”民警韩裕杰将吸管插入水杯中,记者看出其喝水时仍能保持平视前方,“开车时司机如确实需要喝水,建议使用可单手开启瓶盖且具有吸管的运动型水杯。”
有数据显示,边开车边吃东西造成事故的风险会增加1倍,喝饮料会增加1.5倍。
高速交警冯杨提醒,对于边开车边喝水、吃东西虽没有明文规定,但这些行为都有一定的危害性。
一旦造成后果,比如发生意外事故或者车辆偏离路线等情况,交警部门将按照《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冯杨说,根据有关法律规定,驾驶员在驾驶时不能有其他“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”,除了看电视、玩手机,喝水也是其中之一。为了驾驶安全,司机若想喝水,最好将车辆驶往服务区或收费站外广场。